前面给大家分享过《关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基本功能试验》、《关于应急照明控制器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》和《关于应急照明配电箱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》的文章,除了产品的基本性能要求之外,合格的产品都要经过功能试验,那么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基本功能试验是怎样的呢?下面欣顿给大家介绍下关于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产品的基本功能试验。
1、使带有逆变输出、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,再保持20s,检查其电池供电情况。
2、使充电24h的灯具转入应急状态,检查荧光灯光源的灯具的启辉器启动情况(必要时可将启辉器短路),并记录转换时间,同时开始计时,直到电池达到其终止电压,记录应急工作时间。
3、在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下立即对不同的标志灯(含照明标志灯的标志部分)分别按下述步骤测量其表面亮度;放电80min后立即对不同的标志灯(含照明标志灯的标志部分)分别按下述步骤测量其表面亮度:
①对于仅用绿色或红色图形、文字构成标志信息的标志灯,在其图形、文字上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;
②对于用组合颜色构成图形、文字作为标志信息的标志灯,按附录B的取点方式,在其图形、文字上均匀选取10点进行测量,再在各点相邻的另一颜色上相应选取10点进行测量;
③对于双面指示的标志灯,应按①或②分别测量两个面的表面亮度。
4、在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下立即测量照明灯(含照明标志灯的照明部分)的光通量;放电80min后立即测量照明灯(含照明标志灯的照明部分)在应急状态时的光通量和疏散用手电筒发光的色温。
5、切断自带电源型或子母型灯具的主电源,使其处于应急状态,将其主电电源线分别短路、接地,检查灯具的工作情况。
6、启动灯具的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按钮(开关或遥控接收发射装置),检查其工作状态的转换情况;检查主电是否向光源和充电回路供电;检查是否有影响应急功能的开关;在不同的距离试验灯具的遥控功能和遥控距离。
7、使灯具处于主电工作状态,检查手动自检功能;再使其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,检查控制关断应急工作的功能。
8、分别断开自带电源型和子母型灯具的电池、光源,使其处于主电状态,检查指示灯的指示情况。
9、使集中电源型灯具分别处于主电状态和应急状态、检查指示灯的指示情况。
10、分别断开灯具的光源,安装不能正常工作的光源及不同规格的光源。对该应急灯具充电24h、放电80min,期间,连续测量其内部发热元件的表面温度。然后重新安装正常光源,接通主电源,检查该灯具的工作情况。
11、按产品设计要求,将子母型灯具按最长布线连接,分别测量母灯具的输出电压和子灯具的供电电压。
12、使有语音提示的灯具处于应急工作状态,检查其语音播放情况。
13、使闪亮式标志灯处于应急状态,测量其闪亮频率和点亮与非点亮时间比。
14、使顺序闪亮式标志灯处于应急状态,测量其逐次闪亮频率,并观察其指示方向。
15、使疏散用手电筒处于充电状态,测量充电电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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